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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法律依据

作者:淮北春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0 08:45:30

我们都知道专利是受到专利保护法的保护的,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各种各样的专利,专利之所以称为专利,原因就在于它的独有性,外观也是有专利的,那么我们怎样认定外观专利侵权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外观设计,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有三个步骤:

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三、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问题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首先,要根据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专利登记薄、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对专利权的主体予以确认,看看原告是否为合格的专利权人。

2.其次,要对专利权的有效性予以确认,确认该专利权是否仍然处于专利权有效期内,受法律的保护。

3.然后,要根据专利授权时的公告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什么?被控涉嫌侵权的产品是否与外观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似?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应当首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审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应当参照外观设计分类表,并考虑商品销售的客观实际情况,对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作出认定。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4.接下来,需要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具体保护的设计范围是什么?设计要点是什么?被控涉嫌侵权的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与外观专利产品的设计相同或相近似?

(1)外观设计产品中的某些部分的设计是不受保护的,要予以排除。首先要排除申请日以前已有的公知的外观设计部分,其次,还要排除因产品功能而决定的外观设计部分,然后还要排除产品内部不可见部分的设计。

(2)经过上一步的排除后,结合专利权人提交或专利档案中记载的“设计要点图”,可以确定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设计部位是什么,也就是要重点保护的范围是什么。

(3)将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该外观专利产品的设计相比较,判断两者是否相同或相近似。

淮北商标注册通过正式审查后,必须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决定商标能否初步审定和公告的重要环节。那么实质性审查的内容是什么?往下看!商标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后,应当审查下列四项主要内容: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的构成要素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根据《商标法》,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但下列文字、数字不具有商标意义:

(1)直接描述商品的一般名称、图形和特性。

(2)过于简单或复杂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色彩组合或以上元素的组合。

(3)商标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不能构成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颜色或上述元素的组合。

(4)商标不得与注册商标相抵触。如果商标与他人以前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容易造成混淆。为保护商标专用权,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不得注册。

(5)商标不得与初审通知书中的商标相抵触。初审公告的商标,有优先申请权,受法律保护。新申请的商标与初审通知书中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将依法予以驳回。

(6)商标不得与商品名称相抵触。商号权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确认和保护的一种工业产权。如果新注册商标与另一个商号相同,很容易在经济活动中造成混淆。因此,注册一个与另一个商号同名的商标是很困难的。

(7)商标不得与外观专利权、著作权相冲突。外观专利权和外观著作权受知识产权法保护。新申请商标的文字、图形模仿、复制他人商品的装潢、设计或者其他文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利权的,不予注册。

(8)商标不得与公民权相冲突。公民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将他人的肖像、姓名、艺名、笔名作为商标使用。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商标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与国家或国际政府间组织相同或相似的标志;

(2)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和对外公布的地名。这次我们都知道商标局是怎么做实质性审查的。根据这四个方面,你可以逐一检查你申请的商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下面由小编来为您介绍。我国的保险行业目前处于蓬勃发展的时代,许多保险代理公司纷纷涌现,在也可以注册保险代理公司,但是注册需要的基本条件并不简单,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保险代理公司注册的条件。

1、注册资本达到相关法规要求的最低限额5000万元。

2、股东、发起人需信誉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纪记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人以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为2-200人。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一些特定主体,如机关、社团等不能投资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3、公司章程符合相关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5、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固定经营场所。

7、拥有支撑开展相关业务、财务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注册商标流程有四步,让小编一一为你们介绍:1、提交申请:客户书面确认淮北商标注册信息后,所有申请当天上报,商标局当天返回载明申请号、申请日期的《商标报送清单》或电子回执;

2、形式审查、商标局受理:形式审查是商标局收文科对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核,主要审核申请文件有无明显错误、格式是否正确等。形式审查时间约20~30个工作日,形式审查通过将正式受理,按照相关规定邮寄《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一份。

3、实质审查:自申请日起9个月内,商标局审查员对商标进行严格审查。会出现2种结果,一是该商标被驳回注册申请或部分驳回;二是该商标初步审定,依法予以公告。出现第1种情况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后视情况可依《商标法》规定的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成功会初步审定。

4、公告期:公告期是指进入实质审查并初步审定的商标,在商标局网站上进行公告3个月的时间。公告期任何自然人、单位对公告的商标有异议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公告期3个月结束后,任何人、单位不可再向国家商标局提异议,所申请的商标依法获得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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