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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形

作者:淮北春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2-28 08:06: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

1)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和单位,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客体要件

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所谓商标,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上采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和颜色或者其组合构成的,能够将其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具有显著特征的可视性标志。中国对商标专用权的取得采用注册原则,即按申请注册的先后来确定商标权的归属,即谁先申请淮北商标注册,商标权就授予谁。由于采用注册原则,只有注册商标才受《商标法》保护,没有注册的商标不在保护之列。在中国,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对注册商标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商标使用的对象来看,中国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与服务商标两大类;按照商标的构成要素,中国的商标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声音、颜色组合商标和组合商标;按照中国商标注册申请书表格中通用的商标种类,可将商标划分为一般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三类。根据刑法第213条的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只包括商品商标,不包括服务商标。

客观要件

表现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来讲,本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以下几点: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所有人可以允许他人在其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未经许可,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商标。这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之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包括以下具体情形:行为人从未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即商标所有权人未在任何时间以任何方式许可行为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在许可使用合同规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后,仍然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标;行为人虽然曾经获得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由于被许可人不能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等原因导致许可合同提前解除,行为人在合同解除后仍然继续使用该注册商标;行为人虽然获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使用;行为人虽然获得了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使用许可,但超越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地域范围使用。

在商业活动中使用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可见根据这一规定,商标的使用还应包括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就单位而言,单位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可能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行为判定

法律规定

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在商标法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均属于假冒商标行为。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①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②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③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④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但是刑法第213条仅仅将上述第①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对其他三类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能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而只能以商标违法行为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对使用类似或近似他人注册商标的,同样会涉嫌刑事犯罪。

如何区分

因而区分“同一种商品”与“类似商品”、“相同商标”与“相近似商标”对于准确认定本罪的客观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于同一商品的认定,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应按照商品的原料、形状、性能、用途等因素以及习惯来判断,同一种商品一般指名称相同的商品,或名称虽不相同但所指的商品是相同的商品。有些商品的原料、外观不相同,但从消费者情况考虑,在本质上有同一性,应视为同一种商品。如:收音机、录音机、电唱机,用途结构不同,但在组合音响这一概念上属于同一商品。又如:自行车用的车架、车条、车轮、车圈用途不同,但在自行车零部件这一概念上也应属于同一商品。因此,同一种商品的概念并不是指完全一样的相同商品。

中国从1963年至1988年一直使用自己制订的《商品分类(组别)表》,该分类表对所有商品按照类、组、种三个级次进行了详细分类。所谓同一种商品就是指同一种目下所列举的商品。但是从1988年11月开始使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所规定的《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表把商品分为34类,服务项分为11类,共计45类,这不能作为判断同一种商品的标准,而只能作为参考,因为从消费的角度出发,同一类别中有非常明显的不相类似的商品,如第一类中的摄影用化学品和肥料。

所谓“相同的商标”商标的构成要素及组合相同的商标。至于“相同商标”与“相近似商标”应从文字、图形等构成要素及其组合的方式等角度进行具体认定。

所谓“使用”是指“在商品上的使用”。一般来讲,商标在商品上的使用应理解为在商品本身或商品的包装上的使用。因此,使用商标的商品应当不仅包括进入市场的商品,也包括为销售而储存、运输、展览的商品。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3条[1]的规定,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

处罚措施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假冒注册商标处罚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第8条、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第13条、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淮北商标注册对商品的品牌化进程发挥了推进作用,对企业树立形象也有重要的意义。以多年的商标注册代办经验来说,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前应先设计商标,商标的名称可以独立注册,也可以组合注册。成功注册的商标在投入使用时,只要没有违反商标的使用规范,不同的商标是可以组合使用的。组合商标有别于单纯的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英文商标及数字商标等,所谓“组合”,顾名思义,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而是融合了其它单独商标的特色。因此,组合商标一直以来都受到商家的青睐,然而组合商标注册的成功申请并非一件容易的事。向您详细解释为什么注册商标都提倡进行多个单独商标注册,而不是直接申请组合商标注册。组合商标注册的弊端:

一、商标近似可能性高如果中文、英文、图形、数字等商标进行整体注册,这几个要素必须要同时通过商标局的审查,该商标在最终被审查中才被予以通过。如果有其中一方存在近似可能,商标则全部驳回,那么后续则可能进行驳回复审或者重新申请商标注册。组合商标注册的申请想要一次性成功通过的话,需要做到有个性,同时还要符合商标法规定使用的字符。

二、组合商标注册与使用的风险高在使用中,如果是将各要素分开注册的,既可以单独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也可以组合在一起使用并注明注册标记。但是,组合后的商标不能改变原注册商标的核定内容,否则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三、如果是将各要素组合在一起注册的,只能在整体使用时才能注明注册标记商标的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等,而组合商标注册只需要组合其中任意两种以上因素就可以。如果是组合注册的商标,那么在实际使用中只使用“图形+文字”或“图形+字母”,就会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标志有明显视觉差异,已经构成了一个新的商标。如在使用时再标注标记,就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等相关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标志图形的,视为新商标的形成,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否则就构成商标使用不当,严重的话可能会被注销商标或遭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认为,如果不是只考虑经济情况,按照长远发展的眼光来看,商家应尽量分开进行商标注册。因为分别注册过的商标都具备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在进行组合使用时属于多个商标的叠加,不用进行新商标的申请。

分开注册的成功率明显要高于组合商标注册,因为商标组合注册中因素较为复杂,容易出现近似商标,只要组合商标中的一方被否定,整个商标都会被判出局。分开注册商标被驳回的几率小于组合注册的,而且分开商标注册成功的话,商标使用的灵活性更强,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这是组合商标所不具备的特点。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一个好的商标能让人一次就记住,从而发动了巨大的广告效应,一些国际上的大企业商标的成功就说明了这一点。而大企业商标的成功运作也给了众多中小企业借鉴之机。

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注册成商标(当然除国旗国微外)。商标可以是文字、字母和数字,或它们的组合。构成商标的可以是图形、颜色、符号、立体标记(例如商品的形状和包装)、有声标志(例如音乐声或声音),也可以是香味或具区别特征的颜色。

根据中国商标法,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随着时代的发展,商标侵权事件频繁出现。注册商标的人越来越多,很多企业家们看到了淮北商标注册这个市场,开始纷纷成立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这样一来给想要注册商标的人群们便利了许多。因为小编在,那么商标注册公司,我们可以相信吗?在商标注册公司非常的多,大部分都是近几年才成立的。这其中就包括了许多比较有实力、有能力的商标注册公司,但是绝大部分都是小型的商标注册公司。

做的都是帮助商标注册者按照相关规定提交材料基本就算完了,如果在商标注册流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没有能力去解决,直接将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归根于商标注册者自己,所以选择正规且有实力的商标注册公司是非常有必要的。商标注册公司,我们可以相信吗?

主要可以从以下几点判断:1.是否为商标局官网备案商标2.是否在工商局进行登记注册3.是否签订正式的合同/协议4.商标代理人是否专业5.市场口碑是否良好小编在就有这么一家不错的商标代理机构,商标注册通过率最高,代理商标注册案件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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